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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偷拍夜班员工打瞌睡照片后示众(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工厂偷拍夜班员工打瞌睡照片后示众(附图)

工人向记者展示了厂方公示的照片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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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洪伟摄影报道)昨天,位于花都区新花镇某漂染厂的部分员工向本报投诉称,从今年8月份以来,该厂为防止夜班时员工在岗位上睡觉或打瞌睡,厂方安排值班保安趁员工睡觉时悄悄将员工的睡姿用照相机拍摄下来,然后将冲洗照片放大后,和罚款20元的“通告”一起张贴到该厂的食堂内,引起很多员工的不满。

  员工 厂方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该漂染厂。员工张小争(化名)说,他担心厂方对他报复,在离该厂老远的一个茶馆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向记者出示了他和工友
被公示的睡姿照片和通告纸样。

  张小争说,今年8月初,厂方突然宣布一条纪律,如果以后再发现夜班员工在岗位上睡觉,将通过拍照、罚款和公示甚至除名的方式,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从8月份以来,已经先后有近10名男女员工在夜班瞌睡时被保安拍照、罚款并公示到厂方的食堂里。被公示的员工曾多次向厂方反映:岗位上瞌睡罚款可以,但不要拍照并公示!但厂方一直置若罔闻,不予理会,引起员工的非议。

  记者从张小争出示的材料上看到,公示的“通告”基本上类似,都说明:“某某在昨晚某时某分,上班时间睡觉及打瞌睡,按照厂规,给予某某罚款20元处理……”还有某某睡觉的照片。

  张说,按照厂方规定,新人进厂3个月内每月的月薪850元,转正后每月月薪950元,每月按28天工作日计算,每天工作12小时,没有周日周六休息日,工人晚上熬不住,有睡觉和打瞌睡的情况,但厂方不应该将员工的睡姿拍照并公开展示,这侵犯了工人的合法肖像权。

  厂方 我们是出于安全生产的考虑

  昨天,经过几番曲折,该厂的几名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厂负责人事的卢副总经理对记者说,今年以来,厂里很重视安全问题,特别是一些机器设备、锅炉等重要岗位,都安排得力的员工进行24小时守护,但一些夜班员工不顾厂里的规定,常常离岗或外出吃夜宵,或者在岗位上睡觉、打瞌睡,但一些员工被发现罚款后往往并不承认。厂方担心出现意外安全事故,从8月份起实行一道新政策,一旦发现员工在岗位上瞌睡和睡觉,将罚款20元,并将保安拍摄的睡觉照片公示到工厂食堂的公告栏里,严重的将实行除名。

  但他说,厂方只公示了一次,后来因一些员工有意见,所以后来拍下的照片都只是给员工自己看,以让其自己承认在岗位上睡觉,并给予罚款,起到教育批评作用。自从该项政策实行以来,只处罚过四五名员工。他说,鉴于员工意见太大,厂里将改变对员工在岗位上睡觉的处罚方式。

  律师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他人肖像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旭阳对该漂染厂的做法感到不可思议,他说,有很多方法处罚员工在岗位上睡觉或擅离职守的行为,厂方拍照公示的做法是严重不妥的。他说,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个人的肖像权是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除非经本人允许或授权,任何使用他人肖像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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