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偷拍夜班员工打瞌睡照片后示众(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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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工人向记者展示了厂方公示的照片和通告。 员工 厂方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该漂染厂。员工张小争(化名)说,他担心厂方对他报复,在离该厂老远的一个茶馆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向记者出示了他和工友
张小争说,今年8月初,厂方突然宣布一条纪律,如果以后再发现夜班员工在岗位上睡觉,将通过拍照、罚款和公示甚至除名的方式,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从8月份以来,已经先后有近10名男女员工在夜班瞌睡时被保安拍照、罚款并公示到厂方的食堂里。被公示的员工曾多次向厂方反映:岗位上瞌睡罚款可以,但不要拍照并公示!但厂方一直置若罔闻,不予理会,引起员工的非议。 记者从张小争出示的材料上看到,公示的“通告”基本上类似,都说明:“某某在昨晚某时某分,上班时间睡觉及打瞌睡,按照厂规,给予某某罚款20元处理……”还有某某睡觉的照片。 张说,按照厂方规定,新人进厂3个月内每月的月薪850元,转正后每月月薪950元,每月按28天工作日计算,每天工作12小时,没有周日周六休息日,工人晚上熬不住,有睡觉和打瞌睡的情况,但厂方不应该将员工的睡姿拍照并公开展示,这侵犯了工人的合法肖像权。 厂方 我们是出于安全生产的考虑 昨天,经过几番曲折,该厂的几名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厂负责人事的卢副总经理对记者说,今年以来,厂里很重视安全问题,特别是一些机器设备、锅炉等重要岗位,都安排得力的员工进行24小时守护,但一些夜班员工不顾厂里的规定,常常离岗或外出吃夜宵,或者在岗位上睡觉、打瞌睡,但一些员工被发现罚款后往往并不承认。厂方担心出现意外安全事故,从8月份起实行一道新政策,一旦发现员工在岗位上瞌睡和睡觉,将罚款20元,并将保安拍摄的睡觉照片公示到工厂食堂的公告栏里,严重的将实行除名。 但他说,厂方只公示了一次,后来因一些员工有意见,所以后来拍下的照片都只是给员工自己看,以让其自己承认在岗位上睡觉,并给予罚款,起到教育批评作用。自从该项政策实行以来,只处罚过四五名员工。他说,鉴于员工意见太大,厂里将改变对员工在岗位上睡觉的处罚方式。 律师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他人肖像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旭阳对该漂染厂的做法感到不可思议,他说,有很多方法处罚员工在岗位上睡觉或擅离职守的行为,厂方拍照公示的做法是严重不妥的。他说,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个人的肖像权是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除非经本人允许或授权,任何使用他人肖像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