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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长向被罚司机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0:5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赵福生)“由于我们在执法中有不规范的地方,我代表阎良交警大队和4名当事民警向你道歉!”昨日下午,西安市阎良区交警大队朱维中大队长专程赶到本报记者部向陕西春雨禽业公司司机杨联合退了60元“超速”罚款后,如是说。

  昨日,本报以《车还在数里之外 咋能测出“超速”》为题报道了阎良交警大队4位民警以“超速”为由,处罚春雨禽业公司司机60元。见报当日,阎良交警大队长朱维中专
程赶赴本报说明情况,并通过本报记者联系到被罚司机杨联合。朱队长说:问题出在执勤民警没有调准测速仪时钟时间,同时未在“测速单”上填写被测“车号”,暴露出民警在执法中有一定的不规范行为。为此,队上研究决定退还司机被罚的60元罚款,并向司机说明情况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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