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长向被罚司机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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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0:5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福生)“由于我们在执法中有不规范的地方,我代表阎良交警大队和4名当事民警向你道歉!”昨日下午,西安市阎良区交警大队朱维中大队长专程赶到本报记者部向陕西春雨禽业公司司机杨联合退了60元“超速”罚款后,如是说。 昨日,本报以《车还在数里之外 咋能测出“超速”》为题报道了阎良交警大队4位民警以“超速”为由,处罚春雨禽业公司司机60元。见报当日,阎良交警大队长朱维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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