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年龄先有孩子法院执行罚款一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8:5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胡卫国记者阙军伟)一对年轻人不到法定年龄没有登记结婚就生育孩子,被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罚款处理,但他们拒不履行。日前,当听说法院要强制执行时,他们只好到法院缴了1万元征收款。 2003年2月,黄某和李某因不到法定年龄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就生育一个女孩。松江区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认为,该生育行为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对两人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