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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舅妈替外甥A向外甥B借钱 不料赔上自己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13:17 东方网

  2004年年底,外甥A突然来到舅舅家,对舅妈说:“我在外地参股了一个大项目,赚几百万没有问题。但眼下急需30万元,我想找阿姨的儿子(表兄)借,你看行吗?”

  “他有钱,问题是肯不肯借。”舅妈回答。

  “我向他借他不会肯,舅妈出面肯定没有问题。”

  作为舅妈,在两个外甥之间搭个桥,恐怕是不能推辞的。于是大家一起来到外甥B家里,寒暄之后,便谈正事。

  “舅妈出面,我总给面子的。”外甥B说,“不过,借条要由舅妈写,你可以再转借给A表弟。”

  舅妈稍微想了想,爽快地说:“好吧,我就做一回‘中间人’……”

  “不是‘中间人’,”外甥B打断了舅妈,加重语气说,“如果A表弟不还钱,你舅妈就要代他还的!”

  舅妈倒抽了一口冷气。自己夫妻俩原来都是“老三届”,现在一个下岗,一个退休,每月全部收入千把元,30万元巨款拿什么还?舅妈迟疑了。

  “舅妈,不要紧的。”外甥A见情势有变,急忙为舅妈打气,“我保证及时归还借款,另外我还可以用住房做担保。”

  外甥A的这一重要表态打消了舅妈的顾虑。于是,舅妈先向外甥B写下借款30万元人民币的借条,外甥A再给舅妈写下同样数额的借条;同时,外甥A又在舅妈写的那张借条上郑重承诺,以抵押自己的住房作为还款的担保。接着,外甥B要求外甥A按承诺马上办理住房抵押公证,然后才能放款。但就在去公证处办手续的那一刻,“老母鸡”却突然变成了“鸭”!

  调包公证内中暗藏杀机 身份证房产证双双失手

  一离开外甥B的家,外甥A就要求舅妈带好身份证和房产证,跟他一起到公证处去办一个“产权公证”。

  “刚才外甥B不是说要你的房子做什么‘抵押公证’吗?”舅妈疑惑地问。“那是一样的,”外甥A轻描淡写地回答,“只要证明一下你们的住房是自己的产权,让B表兄放心就可以了,又不会动房子的一根毫毛。”

  舅妈没有再来得及说什么,转眼已经到了公证处。一进门,就有一位女子迎上来,外甥A介绍说:“这位是我的朋友T小姐,专门代办公证手续的。”

  “我都准备好了。”T小姐笑容可掬,十分殷勤地说,“舅妈只要出示身份证、房产证,在几份表格上签个字就可以了。”

  舅妈就像喝了迷魂汤,鬼使神差地掏出证件交给了T小姐;又像机器人似地在一张又一张打印好的材料上签了字。至于材料内容究竟是什么,她连看也没有看。

  公证结束后,舅妈想要回身份证和房产证,外甥A拦住她说,这些先放在T小姐这里,由她保管你放心,如果你要用,向她要就是了。

  舅妈没有再问外甥A为何调包公证,也没有问为何不还给她身份证和房产证。那是因为她真的一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如果她当时就知道(我后来所告诉她的一切),她实际上在办理委托T小姐卖掉自己仅有住房的“委托公证”手续的话,她还会如此俯首帖耳,任人摆布吗?当然不会!

  外甥A承诺再而三落空舅妈住房落入外甥B手

  那次“公证”之后外甥B就放款给外甥A,因为有了“保障”。但是,期限过了再过,外甥A并没有还款。外甥B开始紧催不怠,舅妈也就不断打电话找外甥A。外甥A开始是搪塞,后来关机,再后来干脆“失踪”了!舅妈夫妇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日复一日,度日如年。

  外甥B突然不再来催了,这倒反而使舅妈更加担心。终于有一天,他们夫妻俩来到房地产登记处。一经查询,果然自己住房的产权人已经不是舅妈,而变成了外甥B的一个“朋友”H先生!这显然是外甥B特意安排的。舅妈赶紧打电话给外甥B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外甥B只冷冷地反问了一句:“不是你自己同意卖房抵债的吗?”舅妈顿时觉得天旋地转,眼前发黑……

  这是2005年7月20日的事。等他们夫妇稍许平静下来以后,便找出三天前即7月17日新民晚报上刊登的《“虎口”夺房》一文,并到复兴律师事务所找到了我这个作者。他们认为我也一定能帮他们夺回失去的房屋。

  可是每个案件都不会简单重复。舅妈这套房屋所在,也许不是“虎口”却又胜似虎口!

  首先,我到公证处的取证材料说明:舅妈委托T小姐出售自己住房是经过公证程序的;其次,我到房地产登记处的取证材料说明:T小姐“代理”舅妈卖房给H先生是有《买卖合同》等“合法”手续的;第三,舅妈“欠”外甥B30万元加上高额利息,应当以卖房款抵债,多退少补……总之,形式“完备”,程序“合法”,你还有什么理由辩驳?

  舅妈夫妇辛劳一生,唯有这套两室一厅的售后公房作为养老的依靠。而现在这套房屋却魔术般地变成了他人的财产!要说有多可悲就有多可悲!

  手段“高明”一个胜似一个 釜底抽薪迅速扭转局面

  两个外甥一个拿到了钱,一个得到了房,真是各得其所!而舅妈呢?失去了养老的“窝”!

  当务之急是如何帮舅妈把住房夺回来,不是从“虎口”里,而是从“亲人”的手中夺回来!

  我立即代理舅妈夫妇起诉外甥A要求偿还30万元借款,并立即请求法院财产保全,查封了外甥A原来就承诺作为担保的住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在外甥A准备卖房携款出走之前,把釜底之薪抽去,使欺骗之火熄燃!并迫使外甥A卖房还债,再向外甥B赎回舅妈的住房。

  当事人照例感谢我。我说:“律师本事再大,诉讼案件绝对离不开法官的认真办案和公正执法。上次‘虎口夺房’靠谷法官,这次帮你们是靠陈法官,他们都是浦东新区法院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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