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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开车追歹徒致一死一伤 歹徒向其提出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6:48 中国宁波网

  今日,见义勇为的市民张德军将坐上成华法院的被告席。

  去年8月14日,张在追赶抢夺项链的歹徒过程中,其驾驶的汽车和歹徒的摩托车相撞,一歹徒飞出立交桥当场摔死,一歹徒重伤。在警方明确回复“不予立案后”,歹徒方向成华法院正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56万余元。

  张德军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犯罪,本报今年五六月份的连续追踪报道曾引起广大读者关注和争论。现在,答案即将浮出……

  新闻回放 飞车追赶中歹徒一死一伤

  去年8月14日下午,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3组的李女士遭两男子飞车抢夺项链。司机张德军等人闻讯开上奇瑞轿车追赶抢匪至三环路龙潭立交桥,在逼停抢匪的摩托车时两车相撞,开摩托车的男子胡远辉当场死亡,摩托车后座男子罗军左腿被截肢。由于被抢项链价值未达到“抢夺罪”的定罪标准,警方按治安案件处理。今年初,成华区有关部门授予张德军等7人见义勇为奖。今年5月,罗军及胡远辉家属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控告张德军,要求追究张的刑事责任。该局决定“不予立案”。

  最新进展 歹徒自诉见义勇为者今开庭

  今年8月初,在收到成华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罗军和胡远辉的家属向成华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见义勇为司机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医疗费等共56万余元。成华法院将于今日开庭审理。

  歹徒方在刑事自诉状中称,去年8月14日下午,胡远辉驾驶摩托车搭乘罗军,途径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11组时,顺手扯下一中年妇女颈上项链逃走。市民张德军驾车一路追赶到三环路龙潭立交桥上。“奇瑞车以时速超过80公里的速度对受害人的摩托车逼堵、碰撞,造成胡远辉摔落立交桥下当场死亡,罗军骨折的严重后果。”

  昨日,歹徒方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罗军现在是二级伤残,胡远辉家也是负债累累。“尽管两歹徒的抢夺行为是违法的,但他们也有合法权益,其生命健康权应受到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

  焦点问题 歹徒的车是否自己撞上立交桥护栏

  记者了解到,成华法院已组成合议庭,承办法官调阅了大量资料,为开庭审理进行了充分准备。记者获悉,庭审调查一个核心焦点是:究竟是奇瑞车撞飞了摩托车,还是摩托车自己撞上立交桥护栏,再反弹到奇瑞车上?这一焦点将决定对张德军的最终处理。自诉方的代理律师称,庭审前,他们已申请法院到交警部门调取到了事发现场的相关证据,从奇瑞车和摩托车的行车路线以及两车车身的受损痕迹可以证明,当时张德军驾驶的奇瑞车对摩托车紧逼很长一段路程,并主动撞向摩托车。

  张德军对自己成为刑事自诉人被告人感到很懊丧。他说,他根本没有去逼堵、碰撞歹徒的摩托车,摩托车先撞上立交桥,再反弹到他的奇瑞车,导致惨祸发生,“我所说的都有证人可以做证。”据悉,成都一律师将为张德军提供法律援助。

  声音 专家市民都分成两派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法学专家及一些普通市民。川师大法学院副教授崔巍认为张德军“不构成犯罪”,因为张追赶歹徒是因抢夺引起,张没有过错;从两车保持的距离看,张也属于正常追赶。律师陈乾波则认为,如果事实是张德军主动撞摩托车,张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不是,张就不负刑事责任;但不排除张德军负民事赔偿责任的可能。

  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她亲眼看见歹徒抢劫后,受害女士一边追赶一边求助,过往行人及附近卖水果的没人站出来。“张德军的精神太高尚了,法律应该保护。”市民李华强则认为,现在是法制社会,追赶中致人死亡,后果严重,该负的责任就该负,“不是有打死小偷还被判刑的例子吗。”(成华法 本报记者黄庆锋)

  新闻链接 的哥撞死劫匪被判刑

  去年3月1日晚,湖南省长沙市的哥黄中权被两名男乘客持刀劫去200元和手机。劫匪逃走后,黄中权驾车先撞倒两人乘坐的摩托车,追上其中一名劫匪姜伟并与其搏斗。当姜伟欲再逃走的时候,黄中权驾车将他撞倒在地致其死亡。随后,黄中权拨打110报警,并向公安机关交代了案发经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中权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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