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车改革有新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8: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通讯员卢振仓记者孙玉春)日前,安徽铜陵市启动公车改革试点。 据了解,首批试点单位是卫生局、统计局,在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向全市党政群机关推行。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按在职人员的职务分为四类:县级单位正、副职或非领导职务;副县级单位正职或非领导职务;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标准分别为900元、600元、480元和220元。
为确保公车改革顺利实施,铜陵市纪委下达“禁令”:不准在车改过程中超标准发放交通包干费;不准以取消公务用车为借口而影响公务活动;不准使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交通工具或要求、接受对方派车接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