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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网友旅游 劫财劫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9: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苟琨 陶冬梅 实习记者 李凌鹏)与网友旅游,不料被他劫财、劫色。近日,龙泉法院一审判决男网友犯抢劫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0元。

  张永刚是龙泉人,经常上网。今年5月,他在网上聊天时无意中认识了网友陈香,两人谈得十分投机。5月7日,张永刚再次与陈香在网上聊天。结束前,张邀请陈香到龙泉旅游,并说龙泉有一段古城墙,他可以陪她去走走。陈香信以为真,立马同意。

  次日上午8时许,陈香按约来龙泉找到张永刚,一同去游古城墙。游完古城墙,张又提出带陈香走小路回去,“小路风景好”。陈香只觉得张很有情趣,就跟着走了。走到一处小树林时,张开始用言语挑逗陈香。见陈香没有激烈反抗,张开始动手动脚,并提出了非分要求。被拒绝后,张卡住陈香的脖子,强奸了陈香,然后又抢过她的手提包,搜走20元钱后逃离现场。

  陈香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对张永刚采取了强制措施。

  近日,龙泉法院一审后作出上述判决。

  (因涉及个人隐私,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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