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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储蓄所主任贪污80万元潜逃7年终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0:35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0月24日电(郭嘉轩、樊斯坦)10月21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储蓄所主任监守自盗携款潜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二罪并罚,判处原中国工商银行仙桃市支行解放街储蓄所主任罗家华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家华自1997年1月起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仙桃市支行解放街储
蓄所主任,1998年7月8日,仙桃市支行决定对辖区储蓄所主任调岗,要求7月13日前完成交接,但罗家华却一直未到岗并不知去向。市工行清查账目发现,罗家华在1997年7月至12月间三次以调款不入账等形式,挪用公款30万元;1998年7月8日,罗家华又采取同样手段调取现金50万元后不知去向。在该储蓄所保险柜中还发现罗家华留给行长的一封信,信中说他已经携款潜逃。仙桃工行立刻报案。今年2月2日,罗家华在广东珠海市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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