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分期付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1:5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继浦东新区试行促进企业发展的三项新政策后,“企业注册资本分缴”政策已开始在全市推广实行。而“人力资本出资”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两项政策待时机成熟后,也将尽快在全市推广。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工商局资讯通报会获得的最新消息。 所谓“注册资本分缴”办法,就是一改过去注册资金必须一步到位的政策,允许企业在首次缴纳不低于30%的注册资金总额之后,分两年缴清余款。该办法合理分解了投资者
据了解,截至9月30日,工商浦东分局已核准“注册资本分缴”开业企业156户,注册资本总额达594172万元。经过半年多的试点达到了预期效果,因此市工商局决定将其在全市推广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