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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丢身份证,名下多出一辆车 事主追出冒名车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3:40 北京娱乐信报

  被别人盗用身份证买车后,很多受害者除了面对随之而来的一堆催款单、违章单外,大都无可奈何。但家住延庆县大榆树乡的事主张先生却不甘心当冤大头,他根据违章记录中的驾驶证号查到了陷自己于不义的王某。近日,事主张先生把王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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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买车却被催缴养路费

  据张先生介绍去年7月、8月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分别给他发来两张催缴养路费通知单上面显示张先生的车已欠养路费2090元及滞纳金613.8元。由于拖欠养路费长达一年半,还需缴纳1672元罚款,共计4000余元。同时还有各种违章记录15次。“我从没买过任何车辆,养路费从何谈起?”张先生说。

  当第一次收到催缴养路费通知单时张先生还以为是养路费征收稽查处弄错了;但看到今年8月中旬送来第二张催缴养路费通知单时,张先生较了真。“该通知单要求我必须在10日内办理补缴手续,否则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张先生说,他决心一查到底,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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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管所里查出冒名者

  “因为那辆可疑车经常出现在门头沟,所以我首先到门头沟区永定派出所查询。”据张先生介绍,警方证实确有一辆车牌号码为京GJ2897的昌河小汽车于1998年1月20日登记在他的名下。“我当时那真叫窝火,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睡着觉。”第二天一早,张先生来到市交管局车管所。在排队等了半个小时之后,他根据违章记录中的驾驶证号终于查询到,违章者是同县人王某。“这让我一下子想起来了,1997年,我在延庆县丢了身份证,当时没去派出所挂失登记,只是补办了一张,没想到事隔8年之后会出现这种事。”张先生说,肯定是王某冒用他丢失的身份证买的车。

  记者多次试着和王某联系,但他的小灵通始终显示无人接听或不在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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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发生此事后,他整天坐卧不宁、吃不下饭,妻子也为此事埋怨他,家里70多岁的老母亲一见面就问他事情解决没有。今年8月22日,张先生到延庆县法院提起诉讼,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表示已受理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市交管局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张先生能证明身份证是别人通过非法手段得到或别人骗取他的身份证后购买车辆,经交通部门核实后,警方将对该车进行查封,并通过法律程序将其牌照注销;如果张先生不能举证,该车的相关责任则只能由张先生承担。

  该工作人员提醒说,身份证丢失后,失主要及时报案。报案后出现这种利用别人身份证购车的情况,车辆的任何责任则与身份证的主人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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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研究将弥补法律空白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民法学教授李玉子表示,目前社会上存在很多类似于张先生遇到的身份证被冒用情况。从法律上而言,对于这方面的有关规定还有盲点。“买汽车不过户,卖主找不到买主”这一现象很普遍,所以很多人钻这个空子,肆意冒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交易,导致很多受害人因无法举证而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可喜的是,目前法学界已开始研究相关法律,以弥补这方面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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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04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实习生 毛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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