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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爱不成毁人容貌 杭州一大学生被判刑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6:2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10月24日杭州消息(通讯员谷曼青 记者陈淦) 大学生一直以来被人们誉为天之骄子。然而,大学生吴晓敏只因求爱遭拒,竟用文具刀将女大学生李某严重损毁!近日,吴晓敏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责令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

  吴晓敏与被害人李某系高中同学,并于2002年各自考取不同的大学。期间,吴晓敏不断地追求李某,但遭李的拒绝。今年2月6日下午,吴晓敏事先准备好文具刀,约李某到浙
江省永嘉县瓯北镇见面,当两人逛到瓯北镇阳光大道江滨公园时,吴晓敏要求拥抱李某,李予以拒绝。吴晓敏便用文具刀对李某的脸部、颈部和手部进行乱划,致使李某的容貌毁损。

  经法医鉴定,李某系锐器伤致头面部、颈部、双上肢多处皮裂伤,右手桡侧屈腕肌腱断裂。经治疗后现面部遗留有多处创疤,容貌毁损,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且分别构成六级、十级伤残。案发后,吴晓敏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吴晓敏在其追求女朋友不成时竟用事先准备的文具刀划伤被害人的脸部、颈部、手部多处,造成李某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后吴晓敏能投案自首,且有抢救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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