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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砍死同桌 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2:1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0月24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杨华 李心阳)社会关注的15岁少女砍死同桌案近日有了结果,历城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对杀人少女付某某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付某某与被害人、14岁的刘某某是同一中学的同班学生,且二人同桌。付某某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而刘某某平日脾气较大,有时侮辱、谩骂付某某,付某某对此怀恨在心,
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并购买了菜刀伺机作案。今年3月30日晚9时许晚自习后,刘某某约付某某同去厕所,趁无人之机,付某某用事先放在书包里的菜刀朝刘某某的头部、面部、手部、下肢疯狂地连砍20多刀,后将倒在血泊中的刘某某推入厕所粪池内,致使其死亡。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付某某的父母对其疏于管教,加之她性格内向,法律观念淡薄,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同时,付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时不满16周岁,法院依法对付某某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马上评论

  警惕!未成年人的暴力倾向

  触目惊心!一个15岁的花季少女,缘何如此残忍?让人不免心痛压抑。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千万个家庭幸福安宁和整个社会繁荣稳定的大事。

  据了解,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正逐年递增,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其暴力程度比成年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未成年人犯罪暴力倾向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家庭、学校、社会应当携起手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有的放矢地做好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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