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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供热调价慎涨呼声首度占据上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4:25 山西日报

  “恳请政府考虑到我们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实际承受能力,最好不要调高供热价格!”

  “考虑到供热具有很强社会公益性,由过去沿用10年按使用面积收费,一下子转为按建筑面积收费,恐怕老百姓在观念上、经济上都难以接受。”……

  10月22日下午,省物价局与太原市政府召集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和省市人大、政协、发改委等政府部门、新闻单位的80余名代表进行座谈,就当前备受各方关注的供热价格调整问题,征求各方意见。发言的消费者代表对调高热价持有异议,一些代表表示即便最终调高热价,也一定要考虑到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

  听证———研究———驳回———再度征集意见

  9月24日,太原市物价局应以太原市热力公司为代表的供热企业请求,举行省城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并提出两套调价方案,预将现行每平方米3.3元热价调高为3.4元,但同时将现行按使用面积收费转为按建筑面积收费,总调幅为33.77%。听证会内容面向社会公布后,市民对猛一下窜高的热价意见较大,不少读者表示:对太原这类北方城市而言,冬季供热是一件涉及百姓生活的重大事件,调价与否必须慎之又慎。

  在10月17日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于幼军代省长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指出:调整供热价格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测算,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千方百计减轻广大市民负担。由省物价局和太原市提交的方案收费偏高,故重新发回,以进一步研究如何降低供热企业成本和强化运营管理,挖潜降耗,从多种渠道控制供热成本,尽可能减轻广大居民负担,形成新的方案。

  10月22日,省物价局和太原市政府据此召开本次座谈会。相较于之前举行的听证会,来自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代表人数有所增加,这些来自于基层的群众直面政府及有关物价部门,发表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消费者代表:“最好不要涨价,要涨涨幅也不宜过大”

  一位来自敦化坊社区的居委会干部表示,她所在社区特困企业较多,1万多居民大多属国企下岗职工和低收入阶层,许多人都面临着孩子上学、老人生病等问题,生活压力很大,大家伙都不赞同供热涨价。

  山西针织厂下岗职工代表刘芝江说,即便按现有供热标准收费,去冬有不少下岗职工就缴纳不起,有些人甚至一直拖到年底才筹措到足够热费。如果今冬热价进一步上涨,只怕会有更多职工要挨冻。

  省总工会张效铮之前曾对12位低收入阶层市民做过调查:12个人都表示现在热价就已经让他们感到难以接受了,如果再涨价,他们将不得不靠燃蜂窝煤来度过漫漫严冬。

  针对热力公司提供职工供热补贴“由暗变明”说法,许多代表在发言中都指出,对下岗职工和低收入阶层来说,根本无从去落实。一位社区干部以自己为例,她一月收入不足600元,也无冬季供热补贴,热价太高很难承受。

  此外,有代表表示现行一次性完全缴纳5个月取暖费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现有百姓居住面积都比较大,一次性缴纳上千元取暖费对不少人而言是个问题。热力公司应该效仿水、电、煤气收缴方法,按月收取比较合理。几位支持上调热价代表在发言中也指出:“即便上调,也要切实考虑百姓承受能力,涨幅不宜过大。”

  经营者代表:“供热成本上涨,加大企业经营压力”

  座谈会上,来自太原市热力公司、太原综合开发公司、太原一、二电厂的经营者代表,着重说明了水、电、煤近年来的涨价带来供热成本上涨,加大了企业经营压力。

  热力公司代表表示:10年前制定供热价格所遵循的原则是参照当时供热成本,实现供热企业的“保本微利”。10年间,随着供热原料价格的持续上涨,现行供热价格早已难谈“保本”,甚至连简单的再生产也无力支撑。以在供热成本中占到相当比例的煤水电为例,1994年每吨原煤只有40元,如今市场价为240元,上涨了500%;水费在1994年每吨为1.12元,如今调至每吨3.3元,上涨了194%;电费由每千瓦0.334元调为0.513元,上涨了54%。煤水电价格持续上扬,作为这个生产链条终端产品的热价却一直未动,导致热价严重背离市场价值,换句话讲即供热企业发展供热用户越多,亏损也就越大。

  去冬受煤价剧烈上涨影响,热力公司每平米供热净亏损7.69元,一个采暖期亏损额就高达8340万元,近三年该公司累计亏损额已达到3.04亿元。而为了维持省城目前来之不易的空气质量,热力公司还必须高速发展集中供热面积,仅今冬就新增5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

  供热作为一个资金密集、周转缓慢、回报期过长、回报率偏低的行业,其可利用间接融资的空间也非常有限,难以吸引太多的民营资本和外资。热力公司只好靠银行贷款来维系自身发展,目前太原市热力公司银行贷款额超过10个亿,每年仅到期需付利息即达6000万元。当前热价偏低已严重制约各类供热企业的健康发展,热价再不作出与市场相适应的调整,其结果必然是供热企业资不抵债,维持供热资金链断裂,百姓冬季供热质量也必然无法得到保证。

  近两年冬天随着煤价的大幅上涨,一些民营供热公司和东华苑等小区物业管理者由于不堪供热成本重负,单方面中止与居民达成的供热合同,不少公司甚至扔下已投资数百万元的供热设备“开溜”。

  针对不少市民提出发电厂供给热力公司的热是余热、废热,发电厂代表在发言中指出,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它并非人们通常所认为的余热、废热,而是从发电汽轮机组中间所抽蒸汽,是以减少电厂发电量为代价供给城市居民热量的。换而言之,电厂供给热力公司的热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商品,是需要热力公司掏钱购买的,其价格与煤炭市场价格息息相关。

  专家代表:“政府需要在维护群众利益与保护企业效益之间寻找一个微妙的平衡点”

  参加座谈会的部分专家代表则认为,供热是一种商品,而对诸多老百姓而言,又绝非一种类似他物的普通商品,在冬季它的可替代性很小。就掌控供热价格调整决策权的政府而言,在决定热价时最先考虑的应该是群众利益,特别是承受能力较差的低收入阶层与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再客观地衡量供热企业的经营压力,避免企业因长期成本倒挂而失去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能力。换而言之,在决定热价这个问题上,政府需要在维护群众利益与保护企业效益之间寻找一个微妙的平衡点,缓行热价上涨或小幅调整热价在现时比较可行,拿出更多财力补贴低收入阶层与弱势群体也应予以考虑。

  本报记者李永平(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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