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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昨出台供暖补贴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4:50 辽沈晚报

  今冬是沈阳采暖费上涨后的第一个供暖期,但低保户、救助户,困难企业职工等四个特殊群体却不用过多地考虑采暖费上涨的问题,因为他们将享受到政府的采暖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沈阳市所有的低保户,只要住房面积在控制标准以内,他们的采暖费将全部由政府“埋单”。

  这是昨天正式出台的《沈阳市2005—2006年度采暖期供热保障金补贴办法》(以下简称《供暖补贴办法》)里明确规定的。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供暖补贴办法》的原则是“范围不变,比例适当提高,不增加困难群体负担”,从总体上说,沈阳采暖费上调对城市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没有影响。

  今年沈阳的《供暖补贴办法》与往年的“办法”相比有四大变化。

  【采暖费咋补贴请您看清楚】

  

  A.补贴哪些人群?

  

  ■市内具有常住户口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临时救助证》的居民采暖用户(简称低保户、救助户);

  ■破产无接收单位的原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简称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及已预留离退休费用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的市属及转属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简称困难企业职工)。已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原困难企业职工,不在补贴范围之列;

  ■沈阳市2004年底以前因企业转制或并轨,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经市军转办确认为未就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简称军转干部和劳模)。

  上述补贴对象本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

  B.补贴多少面积?

  

  1、低保户、救助户、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和困难企业的一般职工,以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采暖费补贴的控制面积标准。

  低于60平方米的,按其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贴,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贴。

  2、破产、困难企业中的军转干部、离休干部、解放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按照“沈房改1999年【8】号”文件中规定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给予补贴。低于控制面积标准的,按其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贴。无规定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最高按建筑面积70平方米计算。

  C.补贴比例咋定?

  低保户、救助户的补贴比例

  (1)2005年12月31日前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户家庭,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按100%补贴。

  (2)救助户(指民政部门按户限期定额救助的困难户)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采暖费按56.8%补贴。

  破产、困难企业职工的补贴比例

  (1)破产、困难企业中的军转干部、离休干部、解放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给予全额补贴。无规定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最高按70建筑平方米给予全额补贴。

  (2)困难企业一般职工按其住房应补贴面积标准内采暖费的39.5%给予补贴,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其住房应补贴面积标准内采暖费的34.5%;职工个人承担26%。

  (3)破产企业退休职工按其住房应补贴面积标准内采暖费的39.5%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个人承担。

  军转干部、市级以上劳模的补贴比例

  按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实际面积给予全额补贴。无规定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最高按70建筑平方米给予全额补贴。

  D.补贴有啥限定?

  

  ■补贴对象有两处以上住房的,仅就本人居住的一处住房的采暖费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实际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控制面积标准部分的采暖费由个人支付;

  ■房屋实际居住人与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不一致的,不予补贴;

  ■因房屋回迁需交纳采暖费的补贴对象,其采暖费按办理房屋进住手续后享受供暖的月份,按控制面积标准及比例补贴。

  ■低保户、救助户补贴对象,因动迁或其它原因出现发放低保证、救助证的机构所在区与本人实际居住区不符,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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