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铭:干部配偶子女不准投资煤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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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7:5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郑综文 记者 文锦 朱娜)10月24日上午,陈德铭省长主持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学习《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听取了省煤炭局、煤矿安全监督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和关于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活动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国务院446号令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决定》,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标本兼治,把我省煤炭安全生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针对全省煤炭安全生产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省长陈德铭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是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法规依据,对处理煤矿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很清楚,目前的关键是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二是要继续抓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落实的重点是在县乡煤矿,省属煤矿必须首先做好。三是着眼未来,标本兼治。人才和科技是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根本。要加强煤矿安全科研项目攻关和煤矿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强煤矿科研院所和高校煤矿专业建设,建立基金,鼓励高中毕业生报考煤矿专业,完善机制,落实大学毕业生到煤矿工作的政策措施,逐步把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转到主动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上来。四是坚决打击官煤勾结,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腐败问题。凡是干部投资煤矿不能按照中央规定在确定的期限内主动退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不仅干部本人不能投资煤矿,配偶、子女也不能从事和投资煤矿开采。五是要抓好第一批已经关停的584个煤矿的整顿工作,凡是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坚决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