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未备案 承包门卫乱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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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7:5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铜川讯 (记者 崔战雄 张军建)私刻公章收取停车费,言语不和就罚款。铜川市工业局川口大院门房的门禁制度惹纠纷。 昨日上午,关先生告诉记者,10月23日晚上10时许,他在川口工业局川口大院附近吃过饭后,见到家属院大门开着,于是就把车开进院子。谁知一小时后准备把车开出来时,发现院子大门已经关了。门房出来一男一女两个人,他们拦住车让交纳20元罚款,
记者见到了门卫给关先生开具的罚款收据,收据加盖着工业局川口大院服务办公室的印章。上面写着交“占地费20元(停车)”。门卫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承包了家属院的门卫工作,与市重工行办签订了协议。在大门上也写明外面的车辆不许在院子里掉头、停放,违者罚款20—50元。她也是为了院子里的安全考虑,才制定了这个规定。关于收据上面的公章,她解释是经过市重工行办的领导的同意,并拿着介绍信去刻的。 在铜川市经贸委重工行办,李主任表示,公章的事单位并不知情,属于违法私刻。记者在铜川市公安局了解到,工业局川口大院服务办公室的印章没有在公安局备案,属于非法私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