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截留或放任流失传染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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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8:24 潇湘晨报 | |||||||||
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部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门诊及住院病人中,如发现需要转诊的传染病人,应及时转到指定的传染病收治机构,不得截留或放任流失传染病人,严防疫情扩散。对甲类及参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等,必须按该病种的特殊规定护送至指定的收治传染病的医疗机构。 对于不符合规定但原已审批设置收治传染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区,在今年年底以前必
两部门同时规定,一旦遇到传染病疫情暴发的紧急状态,卫生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临时指定经过改造基本具备收治传染病人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集中收治的任务。本报记者李柯夫实习生 柴伶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