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认定伤者不小心烧到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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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49 新文化报 | |||||||||
《拿汽油“吓唬”人引火上身》续 新闻回放:10月22日晚,榆树市弓棚镇某摩托车修理铺的师傅张杰在门前试车时,因在一辆宝来车前转弯发生纠纷,被对方打伤后,又被修理铺内突然燃起的汽油严重烧伤。据他的徒弟讲,张杰倒汽油时,遇到明火,导致引火烧身。
本报讯(记者 张明超) 昨日,记者从榆树市公安局弓棚镇派出所了解到,经警方调查,引火烧身时,修理部内只有张杰自己。警方初步认定,他不小心将汽油弄到火炉上,发生燃烧,由于自己身上也有汽油,被引燃后导致严重烧伤。目前,警方仍在调查。 据悉,23日晚,打伤张杰的刘某在父母陪同下来到派出所做笔录,并描述了事情经过。他说,因为张杰用车晃了自己,当时很生气就与张杰发生了冲突。刘某表示,张杰在回屋拿汽油时,他和几个朋友一直没敢进去,后来看到张杰浑身是火地出来,他们都被吓跑了。经警方调查,初步认定张杰被烧伤时屋子里没有其他人。警方初步认为,张杰回到屋后,把液化气罐搬到门口,并拿出汽油桶,他一边往地上倒一边往自己身上浇,由于不小心洒在火炉上发生燃烧。据院方介绍,张杰烧伤较重,目前还不能开口说话。 (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