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实现良性互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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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04 汉网 | |||||||||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李峥)法官和律师私下单方面接触的行为被有关文件禁止后,双方该如何开展正当交流?昨日,我市20名法官与20名律师在法官与律师理论交流研讨会上达成共识:双方可通过协会间的理论学习实现良性互动。 针对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甚至相互勾结,破坏司法公正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去年颁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文件,明确
“隔离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但不利于法官与律师在业务方面的交流。针对这一问题,市法官协会同市律师协会经过磋商,召开了我市近年来首次法官与律师理论交流研讨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