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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经费六成挪作他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21 金羊网-新快报

  市劳动部门建议省制定统一的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统筹法规

  新快报讯(记者 周继坚 通讯员 高瑞友)“一些企业老总出国一趟,几万元的花销算到培训经费里,职工的培训却没有经费。”昨天,在省人大代表到广州市视察的座谈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建议,广东省制定统一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统筹法规,以确保企业职工有经费接受培训。

  不少企业不提取培训经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发现,广州仍有不少企业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职工培训经费,提取的企业中也只有35%左右用于技能人才的培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培训经费的提取为工资总额的1.5%至2.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自主发放,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使用尚无有效的监督机制。”该负责人表示,不少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愿意提取职工培训经费,致使职工的接受培训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建议制定经费统筹法规针对这种情况,广州市曾在1999年实行过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统筹制度,即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0.3%的职工培训经费进行全市统筹,专款用于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资助。但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由于没有上位法的支持,该项制度仅实行了一年就被叫停,提取的经费也只有几千元。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大代表建议,制定统一的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统筹的法规。经费从企业统一提取后,由企业制定培训计划方案,向劳动部门申请经费。“这就是说,那些没有培训计划的企业,将得不到培训经费,对他们来说就是‘损失’,由于培训经费统筹的协调功能,一些有培训计划却没有培训经费的企业则可能获得经费。”(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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