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取遗产要公证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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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1:08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死亡证明有了,户口簿、身份证都齐全,遗产为何还是取不出来?为何银行一定要公证处的证明才肯让他们取钱呢?福州的罗女士说到此事纳闷不已。随后记者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处了解到,各银行均有此规定。 □读者存疑
取遗产要公证证明? 家住福州鼓楼区津泰新村的罗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父亲猝死,他们清理遗产时发现父亲遗留的一张银行卡中有4000多元,但密码不详。他们兄妹合计后,就让母亲拿着建瓯市殡仪馆开具的死亡证明和户口簿、身份证等拿到福州一家建设银行去取钱。但银行负责人告诉她必须要有公证处的证明,否则不予办理。罗女士说,银行负责人告诉他们怕“产生遗产纠纷”,以前也曾有过遗产纠纷牵涉到银行的例子。随后罗女士咨询了另外几家建设银行,都得到同样的答案。 “到公证处去公证,不仅要花几百块钱,手续还很麻烦,”罗女士说,她也曾向律师咨询过,并没有听到要“公证证明”的说法。 □记者调查 各家银行都有相关规定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客户服务中心95533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银行规定,存款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若要取得其存款的继承权,必须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节书或继承权证明书办理继承过户或支付、转存过户手续。申请继承权证明书须到银行所在的营业网点,也就是取款所在的建行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如有遗产纠纷问题,则必须执有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节书,确认继承事宜后,银行才能办理过户或支取手续。随后记者了解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有相关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