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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服务”提醒及时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6:4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张延龙)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今年11月1日起试行。其中,对未及时办理涉税的提醒服务颇具人情味。

  “人人都有亲朋好友,不能因为遇到熟人、亲戚等人情就‘放水’,应当一视同仁,服务纳税人。”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举办的倡廉晚会上,一则小品如此告诫广大国税工作人
员。西安市国税局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以往,纳税人可能因为不熟悉纳税流程而找不对人,遇到推诿现象;今后,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税务人员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规范》规定,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和首问责任制等制度。提醒服务,是指在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或履行税收法律责任之前,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这样以来,许多未按时纳税的纳税人将及时得到提醒。

  另据了解,对于纳税服务,除了纳税人,有关专家、社会人士也可以评价监督。《规范》还特别提出建立健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评议评价制度及第三方评价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第三方,是指独立于征纳双方之外的机构或有关专家、社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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