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车库内开商店物业强断电 黄海小区业主、物业闹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7:40 水母网

  水母网10月26日讯 小区车库改作他用是否允许?相关证照齐全,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停水断电? 24日,在烟台开发区黄海小区43号楼买了车库经营太阳能的于先生针对此事向记者进行了投诉。

  于先生说,21日,开发区黄海小区玉安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以小区内的车库不允许搞经营为由,强行给经营业户断电18个小时。后在经营业户集体强烈要求下方才恢复供电,
但玉安物业公司同时表示:限这些利用车库搞经营的业户一个月内要么停止营业,否则停水停电。

  记者在现场看到,黄海小区43号楼下的车库面积大约都在30多平方米左右,有的业户用它开水店,有的开超市,还有的开服装裁剪店。据了解,这些店都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及合法手续。采访中,这些业户都认为车库是自己花钱买的,只要不干违法的事情,自己有权想怎么利用就怎么利用,而且开店都办理了相关手续和证照,小区物业公司无权以擅自停水停电来干涉业户对车库的使用权。

  那么,车库是否可以改作他用呢?24日下午,记者与烟台开发区工商分局注册科取得联系,该科的一位赵姓工作人员答复说,只要开发区城管局和小区居委会同意,业主就可以在办理了合法手续后利用车库搞经营,但原则是不能污染环境,不能有噪音,小区物业没有权力擅自停水停电。

  那么,对于此事,黄海小区玉安物业公司又是怎么看的呢?该物业公司一位王姓男子听完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确有此事,并说:“购房合同上明确注明车库不得改作他用,这是国家规定,要开店就得买网点房。”(记者李俊玲)

  责任编辑:王家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