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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租房两年换34个房客 自称是为了解年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8:08 国际在线

  大妈租房两年换34个房客

  在白下区瑞金新村,有一位62岁的陈大妈,自从2003年女儿不幸早逝后,便开始把房子出租,两年来,已经先后换了34个房客,她称此举只是想寻找开心、了解现在年轻人的性格和为人。

  自称租房不为钱

  陈大妈中等身材,微胖,说起话来有点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妇女干部,一本正经,且带有一点苏北口音。她告诉记者:“我老家在高邮,上世纪60年代嫁到南京,一直到现在。”

  陈大妈目前和老伴一起居住,这是一套60多平米的两室一厅,陈大妈和老伴住在面南的那间,另一间专门用于出租。她告诉记者,她原本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不幸的是,2003年5月,女儿突然暴病身亡。“女儿死后,我半年都没有从伤心中走出来,一下子觉得很孤独,这个家也失去了生机。”陈大妈说。2003年10月份,陈大妈开始出租房子,两年来,在陈大妈家住过的房客先后有34个,其间也发生了不少新鲜事。“我租房子不为钱,只为开心,所以,相处好的话,我就把房子便宜点租给他,相处不好,我立马就叫他走人。”陈大妈直截了当地说。

  第一个房客爱吹牛

  陈大妈家的第一个房客是个27岁的小伙子史伟(化名),和陈大妈是老乡,因此,双方相对就亲近了些。然而,史伟只住了一个半月,就被陈大妈撵了出去,理由是他既爱吹牛又爱撒谎。

  据陈大妈说,当初史伟住进来时,称他没有女朋友,可是一个星期不到,他就带了一个女孩到家里来,称是同学。“我又不是傻子,如果是同学,为什么两人要把房门关上,一呆就是半天,而且还不止一次。”陈大妈说,史伟刚开始对她说他父母在高邮当地政府工作,早就在家里给他安排好工作了,但他想在南京闯闯,所以就一直没回去,并称自己现在在一家广告公司任主管,月薪4000元。可是当月的300块钱房租却迟迟不给,陈大妈催了三四次才给了一半。气愤之余,陈大妈只好赶他出去。

  有个房客只住了两天

  按照行情,陈大妈家的那间房子出租费现在每个月应该是450元左右,但是陈大妈一般只要350元或者400元,对个别谈得来的房客只要300元,但是每一个房客都必须提供“三证”,即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否则陈大妈概不接纳。据陈大妈说,在她家住得时间长的一般都是三四个月,最短的只有两天,是一个女学生。该女生自称自己是南京某高校的在校学生,租房子是因为与舍友关系不好,但是她却迟迟不把证件给陈大妈看。“我不可能让一个不明身份的人住到家里的,所以第二天我就让她走了。”女孩走时,为了补偿对方一点损失,陈大妈不但没要房租,反而给了对方50块钱作为交通费。

  大学生把出租房当钟点房

  2004年11月份,陈大妈家住了一对大学生情侣,称自己租房子是为了考研。然而,没过几天,该男生便把钥匙给别的同学,让别的同学情侣过来“谈恋爱”。

  陈大妈回忆说,那天是星期五,她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进来一对陌生的男女,对方自称和房客是同班同学,下午没课,所以一起过来看书。随后,两人便进了房间,并把门关上,陈大妈越想越不对劲,敲门问这两位学生为什么来她家,谁知两位连房门都不开,说:“这个房子是我们租下来的,你没权利过问那么多!”并不耐烦地表示,房客已经把房子临时租给了他们,时间是一个下午,他们已经付给房客20块钱了。晚上,待房客回来,陈大妈当即就把他们轰了出去。

  “别看我不怎么出门,但是通过和这34个房客打交道,外面什么事情我都清楚。”陈大妈说。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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