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肺癌脑转移”虚惊一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10 解放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鸿光)胡先生凭“肺炎、脑梗塞”的最新诊断,认为华东医院数年前“肺癌脑转移”的诊断结论系误导,给自己造成巨大精神压力,将该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1.2万余元。昨天,静安区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请。

  2001年8月,胡先生因四肢抽搐、意识丧失至华东医院就诊。经诊断,医院考虑“肺癌脑转移”,对胡先生进行全身化疗及脑部放射治疗,并给予抗癌等药物。同年11月,胡先
生出院。之后,胡先生向市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提出质疑,经静安区医学会鉴定,出具鉴定结论为“医院诊疗未违反诊疗常规,不属医疗事故”。双方收到该鉴定书后,均未提出异议。

  去年10月和今年2月,胡先生两次在普陀区中心医院和普陀区人民医院诊断,均被诊断患“肺炎、脑梗塞”。据此,他认为华东医院存在误诊,今年6月将华东医院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胡先生在2003年3月鉴定结论出具后,未提出任何异议或申请医疗事故复核鉴定,也未与华东医院进行交涉。现仅以最新的“肺炎”诊断结论,反证医院方在医疗行为中有过失,缺乏充足证据,遂对胡先生的诉请判决不支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