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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涉财伤害案七成与“网”相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39 汉网

  (见习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樊斯坦 邢宜亭) 10月16日晚9时,汉阳区钟家村一网吧附近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3名16岁少年将女青年张某等5人身上的手机和现金洗劫一空。

  后经警方调查得知,这3名少年贪玩成性,长期以网吧为家,为筹钱上网才持刀抢劫。据他们交代,抢钱上网的生活已有大半年。今年春节,潜江市少年刘洋因抢占网吧机位与人发生摩擦,用刀捅死对方。

  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令人惊心:在42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70%%左右的涉财案或伤害案是因为上网缺钱或在网吧结仇所致。

  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没钱上网有时就会想到偷或抢;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容易被网络中的不良信息吸引,从而被诱导犯罪。

  “每个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案件的背后,都存在学校、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失败。”调查报告指出,“尽管家庭疏于管教、学校放任自流,应对未成年人犯罪负主要责任,但不健康经营场所的存在同样难辞其咎。”

  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但如今不少“黑网吧”为贪图小利,仍对未成年人开放。

  若上述案例的当事人都被禁止进入网吧,悲剧怎会频频发生?法官呼吁,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已刻不容缓。网吧业主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网吧管理的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同时,学校和家长也应强化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上网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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