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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将为嘎查村干部实施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4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鄂尔多斯10月26日消息(记者文伟 鄂尔多斯台记者张瑞争):鄂托克旗将为嘎查村干部实施养老保险,以保护和调动农村牧区嘎查村干部的积极性,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加快农村牧区经济发展。

  近日,鄂托克旗出台了《嘎查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从2006年开始对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每任职一年缴纳养老保险费1200元,
其中旗财政补贴60%,个人承担40%。通过连续15年以上投保,确保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离任的村干部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嘎查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后,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续保、退保或转保。一是投保后,因调整或其它原因正常离任的,从离任起,旗财政补助随即停止。离任者可以按照自治区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续保,保费由个人承担。二是对虽然达到离岗年龄,但连续缴纳保险费累计不足15年的人员,按照满1年不满6年、满6年不满11年、满11年而不满15年分别一次性发给相当于全旗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4倍、6倍、10倍的养老金。三是在任职期间,因犯错误或违法犯罪被撤职、免职或自动辞职,应及时停止办理缴费手续,其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本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四是投保人员被招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调入企业单位工作的,应办理转保手续。五是被保险人在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之前身故按规定退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个人所缴纳部分的本息,保险责任即行终止。六是投保人达到本实施办法年龄规定离岗的,享受国家有关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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