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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挫折想不开 实施爆炸自杀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0月26日消息(记者胡啸、通讯员缪运华 刘宇峰) 因制造江西定南县城闹市区某酒家包厢爆炸案的被告人高英成,日前被定南法院以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现年29岁的被告人高英成向法庭供述,其实施爆炸的原因系因为失恋,心情十分苦闷,加之又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并想以此了却余生。

  庭审中相关证据证实,被告人于今年元月18日上午从吉安来到定南。约11时,他走进县城闹市区某酒家包厢内独自一人喝酒,当其看到包厢内存有液化气罐时,便产生了点燃液化气罐爆炸自杀的念头。下午4时30分左右,高将包厢门反锁,并拧开罐口气阀,约一小时左右,他用打火机点燃气体,引发了爆炸。爆炸造成三间相邻包厢财物不同程度的损失。爆炸冲击波还将该房5米开外的铝合金窗冲裂,并散落到人行道上。幸亏临近包厢无人落座,窗外瞬间也无人经过,才避免了更大的伤亡事故。爆炸仅造成被告人一人受伤。

  法院庭审后认为,被告人高英成在公共场所,用爆炸方法自杀,明知可能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已构成爆炸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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