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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树摔伤腿 未愈遭体罚 9岁童两告学校均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09 云南日报

  9岁童阿龙(化名)因一次意外的摔伤,在未痊愈时,又被老师吊起来打,落下了终身残疾。这起伤害案经西畴县法院一审、重审,阿龙均败诉。目前,阿龙已上诉到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伤未愈又遭体罚

  阿龙是文山州西畴县鸡街乡某小学的二年级学生,谢尚(化名)是他的班主任。2003年5月28日,谢尚经校长同意,决定第二天下午放假,自己到村中的家寿宴帮忙。

  5月29日放学后,阿龙在学校一直玩到下午2时许,回家经过张家的梨树时,就和几个小朋友爬上树玩,阿龙不小心从树上摔下来了,左腿摔成完全性骨折,在医院住了18天。

  阿龙的爸爸说:“阿龙虽然出院了,可他的腿伤并没有完全好,他的老师谢尚却无视他腿伤的存在,仅仅因为成绩差一点,就把他到吊起来用木棍打他的头,导致阿龙的腿一辈子也好不了了。”家人找学校和谢尚讨说法均没有结果,于是一纸诉状告到法庭,要求学校和老师赔偿阿龙医药费4万余元并登报公开道歉。

  判决:学校和老师无责

  阿龙的家人控称,老师因私事擅自放了学生的假,使孩子自己逗留在学校里玩耍导致受伤,而且伤未痊愈时又遭体罚,使孩子落下了终身残疾。

  谢尚辩称,放假是校长批准的,并不是擅自放假;而且阿龙受伤不是发生在学校,是自残行为,在校更没有吊打过阿龙。

  西畴县法院认为,阿龙受伤是在放假期间自己爬树造成的,与老师谢尚的放假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谢尚的行为不具备一般的侵权责任,不应对阿龙的身体伤害承担民事责任。谢尚虽然在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但与阿龙的受伤没有直接关系。谢尚不应承担阿龙身体伤害的责任,在这件事上,他没有任何过错。驳回阿龙的诉讼请求,自己承担案件受理费。

  杨 茹(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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