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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公安局快速查办回应民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19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0月25日讯 本报党报热线接到读者来电反映,在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商河县沙河乡派出所收费40元,该读者认为收费过高。接到本报党报热线传真后,商河县公安局立即责成督察队、户政科联合组成调查组,及时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做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

  据了解,商河县公安局调查发现,沙河派出所在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中确有收费40元的情况,其中身份证工本费20元,照相费10元,身份证快件邮寄费20元(照相费、邮寄费是
代收费)。据商河县公安局调查人员介绍,二代身份证快件寄递是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邮政局的相关规定开展的,沙河派出所与邮政部门已于9月21日停止该项收费,照相费采取群众自愿的原则,并进行了公示。之所以出现收费40元的问题,是因为派出所工作人员在预约、受理时解释不清,工作方法简单导致群众误解。

  虽然沙河派出所已进行了自查自纠,但为了严肃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商河县公安局做出了对沙河派出所通报批评,责令退还照相费用及邮政速递费,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等处理决定,并要求沙河派出所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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