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3人制造3起抢劫“的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03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昨日,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抢劫“的哥”案,涉案的3名被告人因制造了3起抢劫“的哥”案,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1年和5年。

  2004年12月9日凌晨2时许,“的哥”谢某驾车行驶到我市城关区滩尖子附近时,被3名手持匕首、电警棍的年轻小伙拦住去路。就在谢某感到事情不妙,准备一踩油门冲过去时,被3人一拥而上拽出车外,不但遭到了一顿暴打,而且身上的钱财也被洗劫一空。突然遭到
抢劫的谢某,不顾伤痛和危险大声呼救,引来了在案发现场附近某单位的数名保安。就在3名歹徒准备逃走时,在赶到现场保安的帮助下,谢某将其中1人抓获,并送进了当地派出所。经过民警审讯后得知,落网青年名叫王军,系外地来兰人员,与逃走的两人之前已经先后两次抢劫过出租车司机。随后,根据王军的交代,民警前往3人藏身之处守候,将另外两名同案嫌犯张军、李坪抓获。

  作者:首席记者张嬿 通讯员陆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