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制造3起抢劫“的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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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03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昨日,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抢劫“的哥”案,涉案的3名被告人因制造了3起抢劫“的哥”案,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1年和5年。 2004年12月9日凌晨2时许,“的哥”谢某驾车行驶到我市城关区滩尖子附近时,被3名手持匕首、电警棍的年轻小伙拦住去路。就在谢某感到事情不妙,准备一踩油门冲过去时,被3人一拥而上拽出车外,不但遭到了一顿暴打,而且身上的钱财也被洗劫一空。突然遭到
作者:首席记者张嬿 通讯员陆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