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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广告收入该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39 深圳晚报

  电梯广告收入该归谁?

  电梯广告悄悄潜入了小区收益到底有多少引起居民关注

  本报记者周茹摄影报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电梯广告悄悄潜入了小区。这让家住福田翠景园的刘小姐很不自在:“小小的电梯中三面都是广告,一走进去就觉得胸闷。”当
然,也有市民认为,广告的到来给公用空间增添了色彩和活力。尽管好恶不一,大伙却都关心着同一个问题:电梯广告收益到底有多少,这些钱究竟属于管理处还是业主?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有人欢喜有人愁

  在深圳,像翠景园这样安装了电梯广告的小区越来越多,究竟怎么看待电梯广告?近期,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的社区BBS里,绿海名都和阳光带海滨城等小区的业主就此进行了投票。绿海名都参与投票的业主中,认为电梯广告“好,有声有色”的有15人,占总人数的60%,表示“无所谓,反正我不看”的有4人,占16%,认为“不好,影响外观”的有6人。而在阳光带海滨城,只有1人表示“无条件支持安装广告电视”,32人表示“在管理费降低2角钱的原则下支持安装广告电视”,还有11人表示“坚决反对安装广告电视”。

  广告收入有几何

  当大伙各抒己见之时,绿海名都的一位业主一针见血地提出:“我只关心费用问题!”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最终都把目光落到广告费上。

  深圳市闯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宗响告诉记者,分众传媒在万托家园安装了2部液晶电视发布广告,一年下来支付了1800元广告费。而在翠景园,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与广告公司的协议,每块广告牌位有30元/月的收益。该小区每栋楼有15个牌位,每月就有450元广告费入账。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广告费根据楼盘大小和市场行情有所变化。

  收益究竟该归谁

  这些广告费究竟算是管理处的创收还是应该“用之于民”呢?很多市民认为,广告收入该归业主所有,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栋梁指出: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不同,广告收益的归属也有所区别。

  李栋梁律师告诉记者,电梯的附属权益应归电梯的所有者所有。一般来说,电梯归全体业主所有,但也不排除有些小区的电梯是归开发商所有的。其次,如果开发商在卖房时与购房者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小区内所有广告收益都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广告收益就不属于业主了。第三,在一些小区中,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管理费有限,不足以弥补电梯维修管理费用,管理处如将广告收入用于补充经费,也是合理的。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广告收益都应当归业主所有。当然,管理处在对电梯广告的管理和维护中付出了劳动,部分广告费应拨给物业公司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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