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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前被女同事泼硫酸 毁容新娘再告狱中凶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2:37 东方网

  毁容新娘人身索赔案昨再次开庭,由于追加了凶手史宇芳为被告,徐汇法院和涉诉双方来到松江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此外,原告沈小姐还将索赔数额调整为36万余元。

  沈小姐在婚礼前被女同事史宇芳用硫酸毁容,尽管法院判决史应赔偿24.7万元,可实际只执行到2550元,所以又将凶手的原单位恰尔斯公司、提供硫酸者郭先生和郭先生的原单位特化公司告上徐汇法院(本报今年9月2日曾报道)。

  昨天的庭审中,史宇芳被追加为第一被告,沈小姐的索赔数额从42万余元调整为36万余元,要求史宇芳、郭先生、特化公司连带赔偿其中的70%,恰尔斯公司负担其中的30%赔偿。服刑中的史宇芳在庭上认错愿赔,无奈没钱可赔。而另外三被告则全都不认可沈小姐的诉请,认为自己无责、无义务赔偿,且各被告按比例赔偿没有依据。由于沈小姐还需对护理期和营养期等进行鉴定,法院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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