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厕间距不得大于800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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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6:30 三秦都市报 | |||||||||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之规定,选择建造公共厕所的地点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厕所间距和数量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 按城镇道路人流量确定设置间距: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按地区面积确定设置数量:旧区成
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应根据人口流动量因地制宜,统筹考虑。一般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规定,具体为:居住小区内6—10平方米/千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15—25平方米/千人;广场、街道:2—4平方米/千人;商业大街、购物中心:10—20平方米/千人;城镇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其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另外,房产及其他单位经环境卫生部门核准在街巷内建造供没有卫生设施住宅的居民使用的厕所,一般按服务半径70—100米设置一座。厕所建筑面积按所服务的人口数量确定。 同时,该规定对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造也做出严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