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隐患不改酿惨剧企业老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08 石狮日报

  本报讯日前,晋江人民法院对今年3月17日发生在永和镇上宅村大石埔一家“三合一”服装厂造成1死7伤的火灾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服装厂负责人许某犯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许某自2001年以来在永和镇无证开办一家服装加工厂,2003年至2004年间,晋江市“三合一”厂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晋江市永和镇政府安办就该厂存在的火灾隐患
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但许某却不严格执行。2005年3月17日凌晨5时20分,该厂因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而发生火灾,烧毁了员工宿舍的生活用品,烧损了部分建筑,并造成了一人死亡、五人重伤、二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记者邓德相)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