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不改酿惨剧企业老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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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08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日前,晋江人民法院对今年3月17日发生在永和镇上宅村大石埔一家“三合一”服装厂造成1死7伤的火灾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服装厂负责人许某犯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许某自2001年以来在永和镇无证开办一家服装加工厂,2003年至2004年间,晋江市“三合一”厂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晋江市永和镇政府安办就该厂存在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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