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自己的空房被他人出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37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王业斐通讯员李鸿光)段先生把自己的一套商品房委托给好心的邻居看管,但不久后,他发现该房屋竟然被房产中介公司公然出租,而且出租合同上的“房东”是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为给自己讨回公道,段先生把“房东”和房产中介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收回房租费1.26万元。昨天,静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段先生的诉请。

  2年前,段先生将该房门钥匙交给一位好心的邻居看管。2003年12月,段先生偶然发
现该房屋竟被一位吕先生租住。闹不明白的他,就与吕先生交涉。原来,吕先生是通过一家名叫华衡房产公司(化名)租的房,还有《租赁合同》,房东是“董某”,房租是6个月1.26万元。

  得知此事,段先生气得七窍生烟。今年3月,段先生将董某和华衡中介商告上法院。段先生诉称,自己根本不认识董某,那位好心的邻居现在也不知去向。他认为,华衡中介商把关不严,没有认真审核,就让董某把自己的房屋挂牌,导致自己名下的房屋被非法出租。

  审理中,第一被告董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第二被告华衡中介商则辩称,董某答应支付中介费500元至今未付,而且公司现在才闹明白,董某不是真正的房主,因为涉及相关材料的原业务员已离去,相关材料经过搬迁时隔多年遗失了,他们表示不愿赔偿。

  法院认为,假冒“房东”董某未经段先生的授权,擅自将他人房屋挂牌出租,侵害了段先生的合法权益,而华衡公司在中介服务中未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对段先生造成的损失也存在过错,应与董某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遂作出了一审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