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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京7家大型超市寄投毒勒索信的疑犯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6:4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 通讯员肖宁)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在去年以投毒为名敲诈超市、制造了北京第一起超市投毒案件的尹刚已经被海淀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起诉至海淀法院。在此之前,记者独家采访了这位今年刚满36岁的东北农民,他痛哭流涕地向记者表示:“我吃亏就在没文化,我要是有一技之长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2004年11月4日13时许,尹刚在河北省保定市大福源超市,将含有有机磷农药“1605”
成分的注射器放在超市内,并打电话声称已在超市所售食品内投毒,让该超市将人民币3000元存入其以“李洋”名义事先开立的账户内,未得逞。

  2004年11月15日15时许,尹刚携带着自己花1元钱买来的农药走进了北京市海淀区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路店,将含有农药“氧化乐果”和“呋喃丹”成分的注射器及声称已在超市所售食品内投毒的恐吓信放在超市存包处,让该商场将人民币3000元存入其以“李洋”名义事先开立的账户内,未得逞。在此前后,尹刚还曾经以同样手段向SOGO等厂家超市敲诈勒索。

  北京7家大型超市在两天内陆续收到了声称被投毒的勒索信,如此疯狂的勒索在本市甚至在全国当时都还是第一次。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调动了大量技术“神探”和特警。刑侦总队刑事技术处文件检验技术专家梁国生根据恐吓信的笔迹特征和用语,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为36岁,为锁定侦查方向赢得了大量时间。尹刚在北京第一次作案后,只逍遥了67个小时,11月16日上午,当尹刚刚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出警方存进的1500元“诱饵”后,被警方当场抓获。

  在宣武分局看守所,尹刚交代了自己所有敲诈勒索行为。经查,尹刚用上述方法共计敲诈勒索12起,累计敲诈勒索金额人民币22000元,犯罪实际所得人民币1100元。检察机关认为,尹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他请人制造并购买名为“李洋”的假身份证的行为也构成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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