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市建委通告:民工人均居住面积至少2平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7:40 汉网

  (记者李丹 通讯员张承光 姚允成)“民工人均居住面积至少2平方米,每天工作原则不超过8小时……”昨日,市建委向全市2000多工地发出“通牒”,要求改善民工生活条件。

  昨日,记者参观了沌口体育中心工地上的一处“样板工棚”——高低床整齐如部队;洗澡有电热水器;门口有保安巡逻;妻子来探望可与丈夫住“探亲房”。

  市建委表示,此类“样板工棚”将在全市12万名民工中推广。按照新规定,各建筑工地每间民工宿舍不得超过16人、每人住房面积至少2平米、每天工作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加班应额外补足休息时间)、食堂与厕所的间距不得小于20米、厕所要备冲水设施、冬天供应热水等。严重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