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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氏公司"被判返还1.25万元"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7:40 汉网

  (记者李小军 实习生瞿蓉 宋佩)晨报6月2日A06版报道了“瞿氏公司”在帮人打官司时,其“内部人”伪造卖方材料,遭汉阳房产局查扣后,拒不退还委托人1.25万元“服务费”一事。昨日,“瞿氏公司”一审败诉,被判令返还委托人刘某已交付的1.25万元“服务费”。

  ;江汉区法院一审查明,今年1月,汉阳居民刘某先后交付1.25万元,委托“武汉(
瞿氏)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办诉讼及房屋过户事宜。该公司职员刘厚祥(别名刘海鹏)为达到过户目的,向汉阳房产局提供了假公证书、假单身证明、假户口本等资料,被该局发现暂扣。后买卖双方另案协商,办理了过户手续。

  该院判决,解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瞿氏公司”返还委托人刘某已交付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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