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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追死”小偷该不该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7:40 汉网

  (记者肖利敏实习生周海燕)失主紧追小偷不放,小偷竟因急性呼吸功能衰竭而死。小偷家属向其索赔10万。

  前日,家住汉阳十里铺的于先生致电记者咨询,“追小偷导致对方暴病身亡,自己有没有责任?”

  29岁的于先生称,9月20日晚,他和同事消夜至深夜12点才回家。刚一开锁,他就听见屋里一阵响动。拉亮灯,只见一个黑影正翻越阳台的窗户往下跳。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糟了,有小偷!”于转身奔出门去堵截小偷。

  小偷是个20岁出头的瘦高个,于先生盯着他紧追不舍,并一路呼喊求援。追了七八分钟,小偷突然放慢速度,越跑越慢,最后干脆停下来靠在墙上喘气。于先生大喜,“这下可抓到你了!”不料,没等他跑到小偷面前,小偷已昏倒在地。于先生吓了一跳,赶紧打急救电话。

  送到医院后,小偷没能抢救过来,因急性呼吸功能衰竭身亡。

  事后,小偷家人找到于先生,要求于赔偿10万元私了,不然就起诉他。于先生觉得自己很无辜,“我又没打过碰过小偷,难道失主追贼也不行?”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刘松律师表示,“追死”小偷,失主没有法律责任。刘律师称,根据《刑法》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失主追小偷是很正常的行为,小偷身亡是因其自身存在身体疾病,其突然发病身亡是于先生所不能预见的,因此于先生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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