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是否可判给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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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7:40 汉网 | |||||||||
李先生:我与妻子协议离婚,但目前我们都无钱支付房价的一半赔付给对方,因而我们放弃房子的所有权,希望判给18岁的儿子。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效? 律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按照双方协议处理财产。如双方都无钱支付给对方补偿金,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将房屋的所有权判给子女。
老板跑了,合伙人应该承担责任 池先生:我与餐馆签署了供应合同,但当时是由老板的弟弟签署。如今,老板已经跑了,我向其弟弟索要赔偿。但其弟弟称,自己也投入了资金,如今都被哥哥卷走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餐馆老板和其弟弟是合伙人,而合伙人依法应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因此,你有权向老板弟弟要求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