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高速路冲卡撞伤协警被判死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0: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一货车驾驶员仅因害怕被罚款,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强行冲卡,将站其车前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的执法人员撞成重伤。近日,该案被告人李永彬被阜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承担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72.71万余元。 被告人李永彬,现年38岁,河南郸城县李楼镇人。今年3月14日凌晨1时许,李永彬驾驶货车与另一同车驾驶员刘华从河南省郸城县液糖厂装货运往蚌埠。车行至界首至太和途中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利用侦技手段在李永彬再次外出运货时将其抓获。受害人张某经抢救脱险,但因其胰腺被撞破裂,经鉴定已构成重伤。张为治疗伤病,该案起诉时,已支出医疗费等费用计72.71万余元。为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0月20日,阜阳中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永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由于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同时,李永彬的车辆挂靠的周口市中原物流公司承担对受害人张某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石中原 邢文渊 万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