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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与同事争床位被杀 父母卖房告用工单位失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2:59 新京报
保安与同事争床位被杀父母卖房告用工单位失察

  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审理保安被杀案开审。被害保安的父母在法庭上拿出儿子照片,情绪激动。本报记者王贵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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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这是我儿子,这就是我儿子……”李国来四次艰难地举起右手,晃动着手中的照片向法官展示,照片中一名20多岁的青年躺在鲜花簇拥的棺木中。

  因床位问题发生争执,李国来28岁的独子李辉来京做保安仅一个月,就在住所被同事杀死。李国来和老伴千里进京,将“雇用”儿子的北京南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金红火保安咨询有限公司告到了朝阳法院,索赔35万余元。

  争床位儿子被同事扎死

  “听到这个消息,我感觉天都塌了!”李国来回忆说,接到噩耗后自己傻了,就在不久前,儿子还拿着刚发的500元工资向他炫耀。“他说给自己存两百,再给他三叔两百,还给了我五十,剩下的他要给自己买点生活用品!”李国来清晰的记得儿子第一次拿工资时说的话。

  “他是个好孩子,来北京之前还去看我,说要挣大钱回家娶媳妇!”李辉的二姑泣不成声。

  李国来的老伴王雅琴说,儿子是今年4月1日,在金红火保安咨询有限公司的苑副经理安排下,到南银大厦物业公司上班的。5月7日晚,儿子与同事发生争执被对方扎死,而凶手随后逃离。

  李国来从警方处得知,引起杀人的导火索是,单位提供的地下室里床位紧张,7名保安睡5张床,由于凶手是后来的,只得睡在两张床之间,为此与李辉发生争执而行凶杀人。

  状告用工单位失察

  一个月后,李国来夫妇通过媒体报道得知,朝阳刑警队重案二组侦查后查实,疑凶在应征保安时用的是捡来的身份证,上面的照片与其年龄、相貌完全不符。这导致疑凶从容逃走,至今未归案。他们老两口也因疑凶未归案而无法获得赔偿,正常的生活陷入了窘境。

  李国来在咨询了律师后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将南银物业公司和金红火保安咨询公司告上法庭,提出35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李国来认为,两家单位疏于对疑凶身份证的审查,对儿子的死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事发后,两家单位却相互推诿、拒不承担责任。

  之后,王雅琴卖掉老家内蒙古根河市的老房子赶到北京,和李国来一起为儿子讨要说法。

  两被告均称不是雇主

  对于李国来的指责,南银大厦物业公司一方代理人侯志勤律师称,李辉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遇害的,遇害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遇害时的地下室是由金红火公司负责租赁和管理的。

  “关键的是,李辉和我们没有雇用关系,他是金红火派来的。”侯志勤说,公司按月将钱汇给金红火公司,由他们向保安员发放。因此不应该为李辉的死负责,更不应赔偿。

  金红火公司代理人袁先生则说,他们不是真正的雇用单位,而是一个咨询服务公司,李辉是其介绍给南银大厦物业的,自己也不是李辉的雇主,既然南银大厦物业公司给李辉发薪水,那应该由其来承担责任。

  袁先生还认为,凶手至今未抓获,应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等判决赔偿后再考虑他们的责任。

  由于南银物业公司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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