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37万买卡6年后转让只剩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4:14 深圳商报

  37万买卡6年后转让只剩6万

  深圳律师叫板高尔夫球会多项“霸王条款”

  【本报讯】会员一旦向高尔夫球会交了巨额会费,就陷进了不停交费的怪圈。昨天,一起深圳市民状告高尔夫球会“霸王条款”的案件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身为
律师的球会会员刘先生向高尔夫球会“霸王条款”叫板。

  买了“会员卡”不打球也交费

  1997年,身为律师的刘先生因为喜欢打高尔夫球,就和4个朋友分别花37万元,购买了当时东莞新建成的长安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卡”,取得了会籍。当时他见到的球会会员章程仅仅只有两页复印纸,对有关的规定并没有太介意。由于打球的热情很快低落,他一年后就没有到这家球场打过球。

  但是,球会告诉他必须每年缴纳管理年费。由于第一年的每月费用200港元并不算高,他就没有在意。可是,他发现这个费用很快就涨上来了,先是每月440港元,后来更涨到每月700港元。但是,他还是按时交纳了这些管理费。

  因为没有再去打球,他有两年时间申请暂停了自己的会籍。但当他第三次申请暂停的时候,球会告诉他必须在暂停的两年之间交纳一年的管理年费后,才能再次申请暂停。

  “不能申请暂停,就把会员卡转让了吧。”这是最初刘先生的想法。没想到,这个想法也遇到了很大的问题。

  刘先生发现,由于俱乐部不受限制地任意发展会员、发展多种形式的会员,致使因下场人员过多而导致严重塞车。而当初37万元购买的会员卡,到2003年转让市值只有9万元了。刘先生算了一笔账:9万元转让,再交纳40%转让费给球会,几乎只剩不到6万元!

  新章程“霸王条款”多

  刘先生说:“我感到十分疑惑:会员每年无论是否在俱乐部消费,均需按月另外缴纳管理费,且会员不按时缴纳时就单方罚处滞纳金,否则就中止会员资格。对我的疑问球会回答说是章程规定!我这才发现章程已经变成了1999年新版的,已经由原来两页简陋的复印纸,变成了厚厚的一本册子。而管理费上涨、章程的变化,身为会员我们事先一无所知!”

  作为律师的刘先生研读新章程,他发现了一些让他匪夷所思的条款:“……业主(即球会)拥有全权及自主地决定或解决所有与本俱乐部有关的事情,包括修改或取消本会章内的规条或其任何部分”、“……业主对任何赔偿额作出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以及球会可随时决定取消会员资格的条款。

  刘律师看完这些说:“球会单方面有绝对权利暂停会员资格,使会员处于不平等地位。这不仅不公平,简直可以说是霸道条款!”

  会员状告球会要求取消“霸王条款”

  刘先生说:“我花巨额费用购买的会籍,说被开除就可以被开除,不需要任何程序,不给任何申诉机会,几十万元说没就没了。俱乐部可以任意制定规矩,随意要求收费,你就只能不断交费,遵守规矩,否则,就暂停你的权利,开除你的会籍,让你的几十万元打水漂。你想转让会籍,也要你没完没了地交费,自己无意中变成了一个永远的债务人!”

  2003年,刘先生走上了法庭,要求确认部分条款违法。一审期间,球会否认自己的条款有“霸王”嫌疑,球会提出的理由是这些条款“遵照国际惯例”。但球会没有找出“国际惯例”的例子。刘先生认为这是国内高尔夫俱乐部的做法,而这些做法不过是各家互相抄袭,最终形成了对高尔夫俱乐部有利的“惯例”。而这些所谓的“惯例”,违反了《民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平等、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准则。一审法庭对部分条款确认违法。一审结束后,原告、被告都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昨天在东莞人民法院举行的二审,庭审焦点集中在球会要求推翻一审确认的违法条款,将章程合法化;而刘先生则要求进一步确认一审当中没有得到确认的、其他违法的“霸王条款”。法院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