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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子”管道“盗洞”一审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4:38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刘冬梅 实习生 丁瑶)一个神秘的燃料工厂曾经位于新民市城郊乡顿家窝卜村,村民从没有看见该厂生产过燃料却不断地运出原油。昨天,该工厂的老板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来这位老板伙同他人在两个月时间内盗窃原油624.4吨,价值108.3万元,构成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环保燃料厂挺神秘

  “这家燃料厂太奇怪了,天天大门紧闭却产出了原油,而且听说他们厂的更夫和司机不用干啥活就挣得可多了……”2003年5月,新民市城郊乡顿家窝卜村的村民对建在该村的神秘环保燃料厂议论纷纷。透过该厂紧闭的大门,村民看见,院内总是静悄悄的,但院角处几个破筐后面伸出一根黑乎乎的管子,一直伸到一辆大货车内。

  这个工厂的下面正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铁岭至秦皇岛输油管道途经的地方。2003年6月,该公司新民输油站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管道压力表计量指针莫名奇妙地发生波动。工作人员断定这是有人偷油的显著征兆,立即报警。

  更夫、司机现场被抓

  2003年8月15日,警方排查这家燃料厂,发现两名男子正往一辆集装箱车内注入什么,拽出管子一看,竟是原油,而管子那头一直通到地下,管子上还安装了阀门,两人当即被警方带走。两名男子一个自称是燃料厂的更夫,一个自称是司机。

  更夫蔺德敏,沈阳市皇姑区人。蔺德敏接受审讯时说:“是李忠新雇我给他看煤厂的,说跟着他能挣大钱,可到了他的煤厂以后我立刻明白了,哪有煤啊,原来是让我跟他一起偷油,看他给的钱多所以我就干了。我在厂里负责放油,我放一车油李忠新给我1000元钱,两个月我放了56车,挣了5万多块钱,不过到现在他还欠我一万多呢。”司机黄长春也是皇姑区人。“李忠新让我给他拉油,就是把他偷出来的油送到指定地点,我拉一车他给我1000元钱,有时一天我就能拉上三车。”黄长春和蔺德敏因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已经分别被判刑。

  逃跑两年还是被抓

  更夫和司机都被抓了,但老板李忠新和张星原两只“大油耗子”却逃跑了,狡猾的李忠新平时就不呆在厂子内,每次需要偷油时他都是电话遥控指挥司机和更夫动手作案,所以案发后李和张即逃跑,但法网恢恢,2005年3月18日,李忠新落网(张星原仍在逃)。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本犯罪中,在输油管道上安装阀门直接目的就是盗取原油。各被告人对犯罪行为引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持放任态度,其主观故意明显,客观上又共同实施了犯罪,李忠新是主犯,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盗窃原油刑罚更重

  被告人李忠新为什么犯的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而不是盗窃罪?审理此案的巴法官解释说:依照最高法院明确规定,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属于刑法规定的“易燃易爆设备”。行为人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的油品,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盗窃罪等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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