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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将受严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4:50 华商网-华商晨报
股市黑嘴将受严惩(图)
  关注股市 本报记者 石立飞 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昨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证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次证券法修订中,涉及调整的内容达到了40%%,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表示,新证券法的出台,将是资本市场的长期利好。

  五大问题取得突破

  这次证券法修改当中,社会普遍关心的五个问题,即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现货交易、融资融券、国企炒股、银行资金入市,在维持现有格局的基础上,都为政策的突破埋下伏笔。

  据周正庆介绍,在保留了原来分业经营现有的格局外,新证券法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条款。这样,将来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几个行业互相交叉发展以后,可以稳步地推行综合性的经营。

  此外,新证券法在交易制度上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也就是授权国务院对期货交易等制订管理办法,这样就扩大了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活动的方式和范围,也为将来搞金融期货、期权的交易留下了伏笔。

  周正庆表示,对于资金入市的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拓宽资金入市,这次证券法提出了要依法拓展资金的渠道。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要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证券公司要进行融资融券,必须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就是要先成立一个规矩。这样,原来比较有争议的问题,已经在法律上得到了突破,并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法律空间。

  投资者权益保护得以加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表示,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新证券法在制度建设方面,以及规定上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比如建立证券投资者的保护基金;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客户的证券和资金等。

  提供虚假信息要承担民事责任

  为提高信息披露方面的透明度,证券法修改加大了这方面的民事责任条款。只要提供的信息有虚假,无论是法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只要在参与决策的时候,赞成这种做法的,就要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或者是信用评级的机构,对于虚假信息的披露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且,特别强调了股东和实际的控制人,如果在幕后怂恿或者指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市黑嘴需要负法律责任

  李飞表示,这次证券法修改专门强调,新闻媒体做新闻报道时一定要真实,不能够散布虚假的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同时服务机构中的咨询机构应该规范自身的工作。如果是带有广告性的进行误导的话,投资者是可以起诉你的。另外,在法律责任方面,对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新证券法也加重了处罚力度。处罚的手段和所列举的行为更加详细。

  资本市场长期利好

  周正庆表示,这次证券法修订的总体原则,是既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地发展,又有利于防范风险,保障资本市场运作的安全,同时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所加强。所以,从修订证券法的作用和意义来讲,总体来说新的证券法出台以后,对于证券市场是好的。但是,现在的股市比较低迷,而且,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因素是方方面面的,目前只是从法律上解决了五大问题,但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去做,新证券法的效果不可能马上反映出来。据《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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