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如何补偿合理我省着手制定统一的年产值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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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5:38 山西日报 | |||||||||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武俊鹏)今天上午,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会议,部署从现在起到明年2月份,制定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此举将依法合理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 我省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各报批项目用地的市、县,根据确定耕地前三年的产值和规定的倍数确定,由于征地年产值的随意性较大,同地不同价的问题时有发生,农民群
此次测算征地统一年产值的对象,包括全省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地类。方法是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等多种因素,按不同区域划分类别并确定与之相对应的年产值标准。征收土地时,将按照土地所在的类别、相对应的年产值标准和征地补偿倍数等,测算土地价格。这样做可以使征地补偿达到同地同价,公开透明的目的,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生活水平。 这次会议还研究了我省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工作的相关事宜。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