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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供货商收进店费,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6:3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陈浩杰)超市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要受到重罚。今天上午,市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明日起,市质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进店费展开专项整治,对以种种借口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的超市、商场等,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最高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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