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父签名儿抢企业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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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6:3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任金梅通讯员温明)王某某假冒父亲名义召开董事会,选举自己为董事长,取代父亲在企业中的权力和地位。近日,崂山法院审理了一家企业内发生的父子间侵权纠纷案件。 王某某与其父王某共同经营一家企业,2003年该企业成功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王某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为董事兼总经理。今年9月,王某某在未得到父亲王
次日,该企业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了该份董事会决议和一份假冒王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变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工商管理部门据此将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王某变更为王某某。王某某又利用其掌握的企业的行政印鉴,以董事会的名义下达决定,免去王某担任的一切职务,企业一切工作由自己负责。就这样,王某某取代了王某在企业中的权力和地位。 王某在发现儿子王某某的侵权行为后,向崂山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调查依法判决王某某停止侵权行为,并撤销董事会作出的该项决议,由王某依法正常行使企业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另外,工商管理部门对王某某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原登记中的王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