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吨问题鸡腿被“驱逐”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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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7:0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从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一批从美国进境的近50吨冻鸡腿因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该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已被原箱退运回美国。据悉,这是南京口岸首次对问题进境肉类产品实施退货处理。 南京某企业今年10月中旬从美国进口了两个集装箱、共计49.85吨、价值50600美元的冻鸡腿,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该批货物查验时发现:这批货物的外包装没
此外,该批货物外包装注明的生产日期为2004年8月,根据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联合公告规定,进口的相关动物产品应在2004年11月9日后生产、加工,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才准许进境,而该批货物外包装注明的日期,美国当时还属于禽流感疫区。检验检疫人员当场封存了这两个集装箱,并依法对这两批货物实施了退运处理。(沃妮娜彭钰欣马广一) | |||||||||